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及评选办法
1.申请学生10月8日12:00前将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评分表(附件2)电子稿发辅导员林老师;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17:00前交至综合楼405林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28865537。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知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待定。
3. 经评审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送学校。有关表格详见附件3、4。
4.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申请同学认真阅读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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