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评选通知及《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杭师大[2011]152号),经学生申报,学工办审核,拟推荐张苏苏等34名同学获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将名单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6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地址:金华路综合楼405。
联系邮箱:fsyyxgb@163.com。
联系电话:0571-28865537。
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附件: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2021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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