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当前位置 :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工作

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韩鹏     时间 : 2022-04-24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浙江省“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就做好我校今年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新疆、兵团、西藏、四川、宁夏、青海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招募程序

(一)宣传招募(4-5月)

1.学校通过各种媒介,以多种形式发布招募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符合条件报名西部计划的学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中的“我要报名”)或登陆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20日。

3.报名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该计划志愿者将派遣赴我省相关地市的农村基层,具体服务地以省里后续下发通知为准。

4.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5.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上交书面报名表。请于510日前将报名纸质稿、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学院团委(联系人:任安)。

(二)组织选拔(5月底)

学校项目办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招募指标,对报名者开展面试选拔。

(三)组织体检(6月上旬)

组织初步入选的学生进行集中体检。

(四)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下旬)

学校项目办对录取志愿者进行公示,并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

(五)培训上岗(7月中下旬)

志愿者携带《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赴西部服务省份参加统一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项目办组织志愿者上岗。省项目办视情况组织集中送行。

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录取、培训工作晚于西部计划,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省项目办招募体检,以及心理测试正常;

4.获得毕业证书(本科还需获学位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6.优先推荐条件: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读研究生;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服务地紧缺的农、林、牧、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学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参加青年突击队、返乡大学生到社区(村)报到、与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家庭子女“手拉手”专项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学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四、政策支持

(一)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正式发布的《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2.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5.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6.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二)我校相关政策支持

1.被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和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审核确定的同学,学校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一至两年6000元,三年8000元)。其中,钱江学院同学的奖励经费由钱江学院自行发放。

2.服务期满后,经全国项目办和浙江省项目办考核合格者,若报考我校研究生,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后,经全国项目办和浙江省项目办考核合格者,回省自主择业,学校将创造条件,给予推荐就业帮助。

说明: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学院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努力推动“两项计划”的招募机制建设,提高志愿者招募质量。

2.做好服务。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特别提醒:户口务必保留在校,不得与其他毕业生一起迁出。

未尽事宜,可与学校项目办联系,

联系人:王  莹 28865059

              郑春良 19106856858


附件: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委员会

2022424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120号 杭州师范大学金华路校区1号楼
电话:0571-88303506 邮箱:linchuangyixy@hznu.edu.cn
版权所有 © 2021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