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含规培)

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体检的工作通知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任思颐     时间 : 2023-04-13

报考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均合格,且已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进行政审、调档等工作,请相关考生关注:

1.政审。请考生所在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党组织填写《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附件3,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学习工作情况作详细的书面介绍。内容必须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加盖鉴定部门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托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出具鉴定材料。已提交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原件并通过审查的拟录取考生不需重复审查附件3。考生《思想政治审查鉴定表》原件请于5月10日前寄到报考学院。

2.调档。非应届毕业考生的人事档案,请考生档案主管部门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因校区不在本部,请勿以机要形式邮寄)于5月10日前寄送到报考学院;应届毕业考生档案,可于7月中旬整理齐全后由院校就业部门统一寄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定向、委培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本校一律不接收。

    3.其他说明。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上注明该考生是否为现役军人,是否是所在单位的定向生或委托代培生。若是定向,委托单位是否同意其报考。

4.党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说明:

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内的考生:转入单位为中共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外的考生: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转入单位为中共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未尽事宜,请联系竺老师,工作电话:0571-88358255。

5.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说明:后续见学院官网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沙老师,工作电话:0571-88358255。

6.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须在5月10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


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各个材料递交的时间截点,在规定期限内收不到材料的将影响录取。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571-28865537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120号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综合楼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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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调档函

附件2 档案材料目录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学工办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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