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0年度(2020-2021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1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0年度(2020-2021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至仓前校区行政楼227办公室,电子稿发至hznupjpy@163.com,联系人:雷老师,电话:28862988。
学生处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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