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励志生同学: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四、应当取消获资助资格的情形
1.吸烟酗酒、铺张浪费极其它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解除。
2.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或超过基本修学年限。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等。
五、申请办法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1月6日前发送到fsyyxgb@163.com;11月20日后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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