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召开会议,部署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召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及有关人员会议,学习传达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照执行《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周密部署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调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及监督小组(见附件二),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三),办公室设在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统筹、协调下,负责组织做好研究生复试命题、监考、评分工作。参与研究生复试的专家及工作人员,由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以上各项活动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执行。
(二)招生与复试工作办公室负责确定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见附件四),具体负责考生的考核工作。学科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较强教学、临床及科研能力,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1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成员组成。每一个复试小组配备技术人员和秘书各1人。
(四)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考察评价方案、统一评价标准与尺度。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择优和差额(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初试总成绩≥304分,外语分数≥42分。
四、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为现场面试及技能考核。
(一)复试内容
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临床技能考核。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学生思想道德、本科生期间的表现(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
3.外语听说能力:外语听说及专业外语阅读与翻译能力。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考核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2.考核小组成员要如实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见附件五)的有关栏目,为便于成绩管理,复试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考核组进行简短讨论,每位主考教师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按照每位主考教师打分总和的平均分,统计考生的复试成绩,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0%。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记为不及格。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录取;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外语听说能力(占1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复试即为不合格。
五、体检
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送至拟录取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六、心理测试
通过网络远程测试。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凡申请调剂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今年对应研究生类型的复试基本条件。具体调剂条件及其他调剂信息请参阅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的2024年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二)调剂程序如下:
1.4月1日前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由医学院网站公布);
3.各硕士点负责人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遴选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及时与考生本人联系,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4.由临床医学院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我院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校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三)未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的调剂无效。
八、成绩及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二)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录取考生根据导师—学生志愿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导师分配。
(三)对初试成绩较高、经复试后不予录取考生,复试考核小组写出书面意见,经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本实施细则由本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遵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执行。
杭师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一: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口腔)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邢炜、刘新功
副组长:施军平、林国华、刘晓燕、俞云松
委 员:(排名不分先后)
王静华、洪理泉、叶 波、焦其彬、陈学远、陈 勇、朱亚非、高 枫、蒋建华、潘志坚、潘 峰、陶陈娟、朱春莹、吕世进、曾艳梅、杨文君、钟良军、贺 瑞、臧玉峰、胡治国、郑小卫
附件二:
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华
组 员:陆海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120号 杭州师范大学金华路校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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