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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条例修订文件的通知(202407修订)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任思颐     时间 : 2024-07-25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版》及《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3年修订版》,拟进行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现将10处主要明确完善之处说明如下:

1.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及学校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特设置研究生心理委员一职。同时,重视发挥寝室长心理工作协同育人作用。本次综测文件修订给予相应赋分。具体修订内容为:

心理委员学生测评合格(心理委员由不少于班级人数1/2的同学民主评议)、寝室长届满一年(不满一年,按50%折算计分)1分。

2. 为提升我院学生参与学院活动积极性,寓教于乐。本次综测修订特对参与学院文体活动分值给予调整。具体修订内容为:

获学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无论名次统一加0.5分。

3.为避免产生歧义,特对志愿服务凭证认定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具体修订内容为:

提供服务开展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照片、新闻稿等材料。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月捐、中国青年大熊猫守护计划等类型活动不予认定。

4.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关于“青年大学习”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重在调动广大团员学习自主性。在“思想品德表现”部分删除“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予以加分0.5分/次,‘青年大学习’学习名单以校团委统计数据为准。”

5.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综合测评中所申报论文需与所学专业具有相关性。具体修订内容为:

加分论文要与所学专业相关,加分仅以评奖评优学年所得成果为加分项

6. 根据《2022年度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及《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对学科竞赛模块加分细则予以细化和规范。具体修订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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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术交流模块,针对会议级别判定特进行明确说明。具体修订内容为:

级别以主办单位认定。

8.学术交流模块,针对会议、会务工作加分特进行明确说明。具体修订内容为:

同时参加会议和会务工作,取其高。

9. 为响应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有关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根据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奖项实际,修正社会实践分值。具体修订内容为: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获得研究生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 3/2分(负责人足分,团队成员折半)

10. 将执医首考和年度考与学生学业奖学金挂钩合理性不足,“实践活动表现”部分删除: 三年级学业奖 学金评定,若执医首考未通过或年度考核首考不合格 100 分”。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条例详见附件: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407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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