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男,学号2020211301075,临床203班学生。
朱**,男,学号2020211301105,临床204班学生。
邹**,女,学号2019211401047,临床205班学生。
经实习单位杭州市儿童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反馈,经查实,许**同学2024年10月7日,朱**同学,邹**同学2024年10月7日、9日未按医院要求到岗实习,属于实习旷班被医院通报,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实习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杭师大学〔2019〕63号),学院决定给予许**等3名学生院内通报批评。观察期限为3个月,期限届满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解除。在学生离校之日自行解除,解除文件不另行发文。如再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给予以上同学退实习处理。
望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学院以及实习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公示监督电话:0571-28865537。
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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