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4年修订版》及《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4年修订版》,拟进行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现将主要明确完善之处说明如下:
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5
1、为最大程度避免歧义,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对综合测评申报成果时间和成果使用进行明确规定:
综合素质评价认定时间原则上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学制年限内最后一次认定可至学院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模块、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国奖同上。
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5
1、为避免学生分值计算差异产生歧义,特规定赋分要求。具体修订内容为:
评选班级或专业中学生分项的最高得分未超过该项设置的满分分值,按照该得分计入总分,超过该项设置的满分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位学生的实际分值后计入总分
2、学生干部是协助学院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力量,为提高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量等予以分值调整。具体修订内容为:
班长(正/副)、党/团支部书记(正/副)、研会主席、研会部长届满一年(不满一年,按50%折算计分),学生测评合格 (班长由不少于班级人数1/2的同学民主评议;党/团支部书记由不少于党/团支部1/2的成员民主评议;研会主席及部长由研会全体成员和指导老师进行评议) 加3分
3、根据学院学生干部岗位组成,特增加学习委员一职;另,对寝室长赋分要求予以明确。具体修订内容为:
学习委员、心理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研会干事届满一年(不满一年,按50%折算计分),学生测评合格(心理委员由不少于班级人数1/2的同学民主评议,党/团委员由不少于党/团支部1/2的成员民主评议,研会干事由研会全体成员和指导老师进行评议),寝室长届满一年(不满一年,按50%折算计分。参评年度出现寝室卫生不合格或违规电器等情况,不加分) 加1分
4、细化各类党团荣誉加分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学校/学院优秀共产党/团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三助一辅岗位之星荣誉称号。 加8/4/2/1 分
5、将各类十佳荣誉称号纳入综测加分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学校十佳大学生、其他十佳荣誉称号。 10/6/5分 9/5/4分
6、志愿者服务加分级别进行补充,院级志愿服务予以加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作为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国家级/省级/市级/校院级(按主办单位),经过学校或者学院对相关凭证认定后进行相应加分。(提供服务开展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照片、新闻稿等材料) 6/4/1/0.5
7、学业水平表现部分进行调整,以加权分进行计算。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8、创新创业部分参考文件进行增加,并根据学校要求对竞赛奖项进行明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各类竞赛名录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推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办〔2025〕6号)、《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杭 师大办〔2025〕15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推进有组织研究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文件具体规定,学科竞赛奖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关,如有争议,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认定。
9、为鼓励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现对高水平论文及专利进行分值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至第十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Science/Nature/Cell收录(论文正式录用即可加分)(如第一作者为导师,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如一作已有学生,则二作不可往前提) 100/90/80/50分(共一: 100/90/80)
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至第十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Science系列子刊/Nature系列子刊/PNAS收录(论文正式录用即可加分)(如第一作者为导师,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如一作已有学生,则二作不可往前提) 60/50/40/20分( 共一:60/50/40)
以第一作者/第二至第十作者身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如第一作者为导师,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如一作已有学生,则二作不可往前提) 3/0.5分
以第一作者/第二至第十作者身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1项(如第一作者为导师,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如一作已有学生,则二作不可往前提) 2/0.5分
同一期刊在不同数据库收录的按就高原则确定期刊级别。
10、针对学生参与导师课题认定给予明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课题参与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凭证认定后进行相应加分。
11、为提供学生申报课题积极性,现调整课题加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2、根据学校文件针对学科竞赛所占分值比例的要求,对学院学科竞赛分值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条例详见附件: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5)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细则(2025)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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