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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研工办     时间 : 2025-09-11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研〔2025〕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研〔2025〕25号)、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5年修订版)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5 年修订版)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各专业、各年级应按照校、院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生2024-2025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新生的学业奖学金一般按照入学时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审。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

      我校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进行分配,我院共有名额14个,根据专业人数进行分配:一临5个、二临(省人民)4个、心理学3个、口腔1个,公共名额1个。候选人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研〔2025〕25号)文件。 

       1.硕士研究生推荐为“推荐名额候选人”的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及相关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2)。如因满足评审条件人数少于分配名额,造成本学院评选不足的,余下名额由学校收回,进行差额评选,差额评选由各学院推荐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推荐为“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的学生需填写《2024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

      3.有意向申报国奖的同学务必系统进行申报。详见附件4,上交材料请参考附件中的《国奖申报模版》,切勿与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混同。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9月20日前交至金华路410办公室,补充材料截至23日。同时,电子版以“专业+学号+姓名国奖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lcxgb@hznu.edu.cn 

   (二)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比例为研究生总人数15%,二等奖比例为研究生总人数30%,三等奖不限定比例;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研〔2025〕25号)文件。我院奖学金评审采取计分制,2023级、2024级研究生在申请奖学金同时填写《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附件5)。

      2.2025级新生按照一志愿优先、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分数高低综合考量(新生始业教育和研零计划酌情参考)。评选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同等的情况,则优先考虑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

      (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干部数的15%,学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校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研〔2025〕25号)文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9月21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相关评奖评优申请,申请时间尽量提前,超过时间研究生院将不接受申请(学业奖学金不确定等次的,一二三等可先全部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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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学生需完善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4)。

(3)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对研究生填写的资料,尤其是科研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4)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2.即日起至—9月21日为研究生系统申请起止时间,请大家登陆系统提前填写完毕,过期无法申报。申报三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只需上交《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并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即可;申报学业一、二等奖、其他奖项,需提供相应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的电子稿和纸质版。

23级班长在9月20日16:00前、24级班长9月17日16:00前统一收齐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后将电子稿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评奖”如“24级一临评奖”发送至学工办邮箱lcxgb@hznu.edu.cn ,纸质材料交至金华路综合楼410。二临(省人民)班委将材料汇总收集,发送至徐璐老师。

3.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全程公开、公示,公示流程为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请各位班长务必将评定结果先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截图发送至lcxgb@hznu.edu.cn ,并标明“班级+评奖公示”,图片应当包含班级名称、公示内容等。

4.其他说明:请认真填写附件《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放在首页)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同上交。

研二年级所有参评成果、论文收录或见刊时间段要求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因文章收录与见刊之间有一定间隔时间,故往年已参与评奖的收录文章在见刊后不可重复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研三年级所有参评成果、论文收录或见刊时间段要求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923日,因文章收录与见刊之间有一定间隔时间,故往年已参与评奖的收录文章在见刊后不可重复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注意:国奖参评成果必须为参评时已公开发表的!!!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国家奖学金,但奖项和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5.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若超过公示时间如无特殊情况恕不受理。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3:2025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5: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

附件6: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细则(2025年修订)

附件7: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5年修订)

附件8: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版)的通知

附件9:JCR分区影响因子查询方法

附件10:2022年度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附件11:国奖申报模版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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