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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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临床医学院王**等2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5-10-23

**,女,学号 2021211301298,临床 2109 班学生。**,男,学号 2021211301205,临床 2107 班学生。

经实习单位树兰医院查实,反馈以上同学于 10 月 20 日、10 月21 日违反医院关于实习生管理相关规定,连续两天未到科室报道被医院通报,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实习生管理规定,学院决定给予王轩、恽翌阳同学院内通报批评。观察期限为 3 个月,期限届满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解除。在学生离校之日自行解除,解除文件不另行发文。如再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给予该同学退实习处理。

望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学院以及实习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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