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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口腔医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焦其彬     时间 : 2023-05-22

各系、教研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学改革,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学院组织了2023年院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共遴选出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2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院级项目继续采用“先备案建设,后结项认定”的培育方式,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开展研究工作,鼓励探索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中应用推广。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应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分两年使用,以报销的方式从教学业务费中开支,由学院教务科统一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只限课题组成员,对于非课题组成员产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3.学院将于2024年4月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将终止经费资助、直至取消项目立项。

4.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出版教材,需注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方可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

5. 相同课题名称或内容的项目如果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则按学校等相关要求实施,学院不重复资助。


     附件1: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


杭师大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教务科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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