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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附属医院2024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任思颐     时间 : 2024-09-10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4年修订版)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3 年修订版),2024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23-2024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进行分配,我院共有名额7个,根据专业人数进行分配:第一临床3、第二临床(省人民)1、心理学2、口腔1。候选人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

1.硕士研究生推荐为“推荐名额候选人”的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及相关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2)。如因满足评审条件人数少于分配名额,造成本学院评选不足的,余下名额由学校收回,进行差额评选,差额评选由各学院推荐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推荐为“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的学生需填写《2024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

3.有意向申报国奖的同学系统先进行申报,后续材料上交另行通知。

(二)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比例为研究生总人数15%,二等奖比例为研究生总人数30%,三等奖不限定比例;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我院奖学金评审采取计分制,2022级、2023级研究生在申请奖学金同时填写《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附件5)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6)

2.2024级新生按照一志愿优先、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分数高低及新生始业教育参与情况综合考量。评选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同等的情况,则采取评委评审选拔的方法。

(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干部数的15%,学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校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9月21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相关评奖评优申请,申请时间尽量提前,超过时间研究生院将不接受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4);

(1)注册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学生需完善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4)。

(3)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对研究生填写的资料,尤其是科研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4)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2.即日起至—9月21日为研究生系统申请起止时间,请大家登陆系统提前填写完毕,过期无法申报。申报三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只需上交《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并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即可;申报学业一、二等奖、其他奖项,需提供相应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版。请各班长在9月21日16:00前统一收齐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后将电子稿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评奖”如“22级临床评奖”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53215472@qq.com ,纸质材料交至金华路综合楼410任老师处。第二临床(省人民)将材料发送至徐璐老师。

3.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全程公开、公示,公示流程为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请各位班长务必将评定结果先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截图发送至353215472@qq.com,并标明“班级+评奖公示”,图片应当包含班级名称、公示内容等。

4.其他说明:请认真填写附件4和5:《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放在首页)、《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汇总表》,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同上交。所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收录或见刊)时间段要求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因文章收录与见刊之间有一定间隔时间,故往年已参与评奖的收录文章在见刊后不可重复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导师课题参与证明需提交含本人姓名的官方带水印、带公章材料,其他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若超过公示时间如无特殊情况恕不受理。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和审核,请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相关申请、审核工作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3:2024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

附件5: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

附件6:2023-2024年度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汇总表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407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细则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版)的通知

2022年度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JCR分区影响因子查询方法(推免-推荐免试研究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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