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未达到学校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划分的名额及各年级专业人数比例划分,省政府各年级专业名额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
学生于10月7日下午17点前填写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命名为“班级+姓名+学号+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lcyxyxgb2026@163.com。逾期不候。
特别说明: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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