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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作者 : 任思颐     时间 : 2023-09-22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2023 年修订版)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3 年修订版),2023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22-2023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进行分配,我院共有名额6个。候选人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硕士研究生推荐为候选人的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及相关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2)。如因满足评审条件人数少于分配名额,造成本学院评选不足的,余下名额由学校收回,进行差额评选,差额评选由各学院推荐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

(二)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我院奖学金评审采取计分制,2021级、2022级研究生在申请奖学金同时填写《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附件3)。2023级新生按照一志愿优先、高质量论文发表优先(学校期刊标准达到二级期刊以上)、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分数高低及新生始业教育参与情况综合考量。评选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同等的情况,则采取评委评审选拔的方法。

(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研究生干部数的15%,学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校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在10月05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相关评奖评优申请,申请时间尽量提前,超过时间研究生院将不接受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4)

(1)注册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学生需完善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3)

(3)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对研究生填写的资料,尤其是科研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4)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2.即日起至—10月05日为研究生系统申请起止时间,请大家登陆系统提前填写完毕,过期无法申报。申报三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只需上交《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并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即可;申报学业一、二等奖、其他奖项,需提供相应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的电子稿和纸质版。请各班长在10月05日16:00前统一收齐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后将电子稿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评奖”如“21级临床评奖”发送至学工办邮箱

353215472@qq.com ,纸质材料交至金华路综合楼405任老师处

3.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全程公开、公示,公示流程为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请各位班长务必将评定结果先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截图发送至353215472@qq.com,并标明“班级+评奖公示”,图片应当包含班级名称、公示内容等。

4.其他说明:请认真填写附件5:《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放在首页),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同上交。所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收录或见刊)时间段要求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因文章收录与见刊之间有一定间隔时间,故往年已参与评奖的收录文章在见刊后不可重复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导师课题参与证明需提交含本人姓名的官方带水印、带公章材料,其他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若超过公示时间如无特殊情况恕不受理。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3: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

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2022年度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细则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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